我校新港校区东区第二工业实训楼至宿舍区域拟进行高压电房降负荷线路迁移,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服务报价。
一、服务内容
(一)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招标控制价为19.8万元,不设暂列金。
(二)承包范围
施工范围:项目主要针对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新港校区东区第二工业实训楼至宿舍区域进行高压电房降负荷线路迁移,项目位于新港校区东区第二工业实训楼与学生公寓之间,原第二实训楼#2变压器供给3号学生公寓 5-9楼的用电负荷约250-300kW,由两条截面积为4x300mm2+1x150mm2的低压电缆供电,现需要从第二实训楼#2变压器的低压配电柜中将两条供电电缆抽出,转接到学生公寓(东一区低压房))变压器的低压配电柜中。电缆迁移过程中,要求由具备专业电力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安装调试,确保电力系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1. 服务内容:详见图纸。本项目合同金额总价包干,按图纸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施工文明、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
(三)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2.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质量等级评定由学校、监理单位及参与验收人员确定。
(四)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即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至全部工程项目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日期的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
2.该项目为采购人重点项目,如不能如期完成,会影响采购人教学。若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同时每延误一天,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的百分之一支付采购人经济赔偿,经济赔偿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合同总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退回,供应商在结算前须缴纳合同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两年保修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以开工报告的开工日期为准)后,支付合同价的30%的工程预付款。
(3)全部工程项目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
(4)施工方递交结算资料,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工程尾款。
二、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说明: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类、承修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三、报价要求、报价文件要求、文件递交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及一切与项目相关的费用。报价时需根据现场、我校提供的有关资料、国家相关的规范做法及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二)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并密封,报价文件封面应写明新港校区第二实训楼高压电房降负荷线路迁移项目工程服务报价,同时附上单位资格证书、营业执照、人员架构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文件递交时间和方式:报价书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将文件袋封存并于2026年7月23日下午5点前投递至我部,逾期视为放弃参与询价。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52 号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570210227
诚邀合作!
附件一:工程图纸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总务后勤部(基础建设办公室)
2026年7月19日